为了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,保证校园建设处决策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民主化和规范化,切实履行好校园建设处职责,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工作,加强会议管理,提高会议效率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结合校园建设处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以下有关会议制度:
(一)处务会议
1、处务会由处长主持,副处长、行政主管、项目负责人为参会人员。必要时可根据议题扩大参加人员。
2、处务会一般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召开。
3、处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行政主管负责。每次处务会都要形成纪要,由处长签署后,给每位参加人员传阅并存档。
4、处务会议事范围:年度计划、年度总结、重要改革措施、重要规章制度、队伍建设、人事调配、职务评聘、奖惩、大宗资金使用、收入分配以及其他学校规定需经处务会讨论的事项。
(二)工程管理例会
1、工程例会由监理人主持,参会人员为校园建设处施工管理人员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设计单位相关人员。
2、工程例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,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。
3、工程例会会务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。每次例会都要形成纪要,由分管副处长签署后,给每位参会人员传阅,并报行政主管存档。
4、工程例会议事范围: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整改措施,对下一步工程进度、质量、安全、投资控制等提出要求。
(三)专题会议
1、专题会议一般由分管处长主持召开,必要时由处长主持,参会人员根据议题确定。
2、专题会议一般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时间召开。
3、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由行政主管负责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纪要,由处长或分管副处长签署后,给每位参会人员传阅,并报行政主管存档。
4、专题会议主要针对一项议题进行专题讨论,包括项目策划、方案论证、合同讨论、投资控制、审计征询意见答复、资料管理、进度、安全、遗留问题等方面内容。
5、专题会议讨论结果必要时需报处务会议或全处例会审议。
(四)会议原则及要求
1、会议实行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决定重大问题,要进行表决,经应出席会议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。表决可采用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。
2、如对重大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,除紧急情况外,应暂缓做出决定,待进一步调查研究,交换意见后,再进行讨论决定,或向上级领导请示后再议。
3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充分发表意见,做到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,并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,特别是不同意见,对需作出决定的问题,应态度明朗,意见明确。
4、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,各成员都必须认真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情况或问题,可向处长或分管处长反映,在未做出新的决议之前,任何个人都无权更改或拒绝执行。
5、处领导要督促检查各自分管工程对决议(决定)的执行情况,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6、会议决定的事项,由行政主管负责催办和督办。工程例会决定的事项,有工程分管人员负责催办和督办,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处长或分管副处长汇报。
(五)会议纪律
1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。按会议通知要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,必须事前请假。
2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。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,必要时做好记录,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。
3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。基建工作会议研究的内容,做出的决议,参会人员不得将会议的情况向外泄漏,严格保密,违者将追究纪律责任。